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素养为先、融合创新、优质协同、首善引领”核心理念,推动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好《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收官工作,谋划《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势,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努力构建与北京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建成教育大数据平台,全面落实全国及北京教育大会部署。

 一、做好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保障工作

      1.做好网络与基础设施保障。加强市、区、校基础网络、数据机房、云服务、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及时处置相关问题,做好网络运行分析检测,为各类教育教学应用提供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2.多渠道保障线上教育教学。按照“停课不停学”工作要求。加大资源供给力度,统筹各级课程资源。完成北京数字学校在政务云部署。提升承载能力,开发中小学空中课堂主题课程,在北京数字学校、歌华有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播出,支持学校开展在线教学活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3.为科学精准防疫提供支撑。以信息化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核查各类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数据填报。依托“京心相助”信息采集平台提供“教职员工和大学生”来京人员登记入口及各项功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二、谋划“十四五”北京教育信息化发展

      4.总结“十三五”时期教育信息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调研,指导“十四五”时期工作开展,分析问题与不足,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提炼成果与案例。(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5.编制《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新时期首都教育改革创新总体工作部署,明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和各项举措,组织编制《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教育信息化发展重大战略。(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三、推进北京教育大数据建设

      6.完成教育大数据共享汇聚任务和标准规范编制。按照全市大数据工作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教育大数据体系,持续推进目录“上链”、数据“汇聚”、系统“入舱”等重点任务。制定教育大数据核心标准规范。优先完成教育分类编码规范、领导驾驶舱指标体系等,促进教育数据管理与共享的标准化、常态化,出台教育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7.建设教育大数据平台。依据教育大数据平台总体设计和相关标准。开展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确保与北京市大数据平台衔接与融合。推进教育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分析与趋势研判,重点开展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预测,基于校园图像信息、安全台账、自查情况等多维数据的校园安全态势分析。(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8.培育市区两级数据互联互通应用试点。鼓励各区、学校探索运用大数据促进教育教学变革的新方法、新路径、开展市区两级教育大数据互联互通应用试点,为各区、各学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促进教育数据共享汇聚常态化。(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四、深化教育信息化“三大平台”建设

      9.促进教育公共管理平台优化提升。以“统一门户呈现、统一技术架构、业务数据贯通、管理流程协同”为目标,提升教育公共管理平台整体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整合共性功能、配置标准流程、完善用户体验、丰富业务内涵,促进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扩充财务、人事、学前、民办教育、督导、审计等业务功能,推进综合办公平台建设与应用,提升机关电子政务保障能力。建设教育综合指挥中心,整合各单位图像视频资源、保障校园安全、中高考巡查、教育督导、应急突发事件等业务开展。(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各区教委、各高校)

10.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以“一站登录、模块呈现、操作便捷、体验友好”为目标。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建成一站式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学习空间应用,梳理整合综合社会实践、开放科学实践、青少年体育活动、创业就业、教师培训等服务事项。按照市政府“一网通办”有关要求,统一接入北京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教育领域行政服务事项汇聚工作。(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

11.强化教育公共资源平台供给能力。发挥市级统筹作用、积极吸纳企业优质资源,依托北京市教育公共资源平台,面向各区、学校教育资源平台开放共享,持续汇聚多方、多学段优质微课、慕课、电子教材、模拟仿真实验等数字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在线教学活动。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2020年度优质教育资源“百千万”汇聚工作、完成各区、学校优质数字资源以及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常态课的征集、评审、汇聚工作,通过教育公共资源平台对外提供服务;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共享和远程授课对口支援。(教育信息化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中心)

 五、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12.加强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与信息化应用实践。加强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一课一名师”、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诊断、教育、康复一站式服务;开展“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实施“一师一优课,组织第四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建设一批北京特色的优质微课和在线课程资源;支持引导高校健全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建成一批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在线开放课程;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开发。(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13.持续推进“双百”示范工程。采取多种形式指导第一批“双百”示范基地和课题开展建设,并启动第二批“双百”示范工程项目遴选,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召开“双百”融合创新现场会,总结先进做法,持续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教育行业的创新应用。(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14.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新模式。实施北京市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升级北京数字学校,推动校外教育规范发展;及时总结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典型应用,建设在线教育新形态,推广线上教育教学新模式,培育“互联网+教育”示范平台,推进优质教师、课程、教科研等教育资源与企业先进技术平台相结合,组织全市中学阶段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对远郊区的学校和学生实施在线辅导;探索建设统一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政企合作激发活力,市区校密切协同。(基础教育二处、基础教育一处、人事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各区教委、各高校)

 15.促进教师信息素养和应用能力提升。实施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启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教师网上选课、实地听课研修,通过研修交流提升普通教师教学水平,遴选优秀案例;为教师提供优质研修课程资源;依托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服务平台,开放义务教育阶段市级骨干教师常态课堂,完成首批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培训团队指导力培训;选取试点学校。(人事处、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六、保障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

      16.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建设。调整成立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组织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党委(组)责任制考核办法。(工委办公室、宣教处、安全稳定工作处、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直属单位、各区教委、各高校)

 17.增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力度。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建立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台账,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抓好等保测评工作落实;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通报机制。做好“两会”、“国庆”等重要时期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实施7×24小时值班值守和“零报告”等制度。(教育信息化处、安全稳定工作处、信息中心、直属单位、各区教委、各高校)

18.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和人才培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引导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网络安全类专业,加大校企合作培养力度,扩大网络安全相关人才培养规模,提升宣传实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探索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比赛、送课到校等网络安全宣传品牌活动,探索市属高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和新机制,营造绿色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积极参与国家和北京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教处、基础教育一处、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七、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部署

      19.夯实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召开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组织开展第二届北京高校诚信演讲比赛,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设立北京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等“六大”教育信息化创新研究基地,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进校园”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信息化建设;制定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不断提升创新研究能力;联合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北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教育信息化处、宣教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财务处、民办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信息中心)

20.加大教育信息化统筹管理力度。做好2021年度市级教育系统信息化项目统筹、申报工作;加强对2020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完成2019年度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应用绩效评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建立备案信息动态更新和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召开“教育信息化工作填报系统”推进会,部署教育信息化工作填报系统有关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直属单位、各区教委、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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